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补充工作力量,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行政执法职位3名;拟任职级: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人事考试
符合遴选条件的南充市内各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江西公务员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单位)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2)有效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表(双面打印,须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公章);
(4)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5)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6)3年以上办案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7)是否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的证明材料(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签字盖章)。
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由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3.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遴选名额,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3:1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
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尤其是案件分析能力、信息获取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不指定复习内容。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六)差额考察和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差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体检对象人数与遴选计划名额之比为1.5:1。若有特殊情况,考察比例低于1.5:1的,由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是否进行下一程序,同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
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六)讨论决定。根据考察、体检情况、职位要求和人岗相适原则,由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人员,不唯分取人。
(七)公示和调入。将拟调人员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咨询电话:0817-2815209、18086911520,咨询时间为9:30-17:00。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遴选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南充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817-2815226,受理时间为9:30-17:00。
附件: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4日